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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牛志国可不止一次向我提过小沈同志,来了连城,就和到了自己家一样,有什么要求尽管提!”
  李昌顺哈哈笑道,“我不把你招待好了,回头牛志国这老小子还得跟我急。我现在可惹不起他啰,想要点好的合金钢还得给他说好话哟!”
  沈半月自然知道李昌顺是在开玩笑,不过她是真没想到,出了首都,还能被牛志国“照顾”到,只能说老牛同志这挖人才的劲头,比刘备还足。
  李昌顺倒也不是随口说说,抽空亲自请沈半月和林勉吃了顿饭,吃的是当地人开的小馆子,一间屋子几张桌子,食客都是本地人,撸着袖子划拳喝啤酒,满满的市井烟火气。
  这两年个体经济愈发活跃,各个城市里小饭馆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。华国人讲究“民以食为天”,比起国营饭店,这种小饭馆更实惠也更有滋味。
  三个人吃饭,李昌顺点了四个菜加一个主食,凉拌海蜇皮、炸蛎黄、韭菜炒蚬子、家焖小黄花鱼再来一个鲅鱼饺子,满满的都是当地鲜咸的特色滋味。
  在京市可吃不到这么鲜的时令小海鲜,尤其蛎黄和蚬子又鲜嫩又肥美,沈半月一边吃一边频频给李昌顺竖大拇指。
  李昌顺哈哈笑道:“喜欢就多吃点,这些菜不占肚子。”
  小饭馆里人来人往,除了进店吃饭的,也有不少附近的居民过来买菜带回家。
  沈半月一抬眼,看到饭馆门口站了个戴眼镜的瘦削男子,他买了一饭盒的猪头肉拌黄瓜,正在付钱,某一瞬,两人视线对上,沈半月面无表情移开了视线,男人盯着他们这一桌看了一会儿,才走开了。
  吃完饭,沈半月和林勉回招待所,李昌顺回家属院,双方在岔路口分开。
  连城工厂多,老百姓日子过得不错,街道两旁的小饭馆里坐满了客人,有些生意好的,桌子都摆到了路上了,整条路都闹哄哄的。
  沈半月已经两辈子没见过这种场景了,感觉挺新鲜的。这里的人比京市的老百姓活得随意舒展,京市虽然也冒出了不少小饭馆,可都还绷着股“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”的拘束感,这儿感觉已经都放开了,开始有了些后世说的“经济上行期”的生机勃勃。
  大概是被这满大街吃海鲜、喝啤酒的松弛劲儿给影响的,沈半月明明一口酒没喝,却跟喝多了似的,手一伸,一把抓住了林勉的手,林勉怔了下,扭头看她一眼,嘴角弯出个不明显的弧度,随后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,耳根却一点一点地红了。
  沈半月乐得直笑。
  这人,从小就一副“老干部”的模样,比她这个活了好几辈子的人还像穿越的,偶尔表现出稚气的一面时,却又特别可爱。
  沈半月悄悄伸出手指在林勉掌心划拉了两下,他反手握住她的手,将她“捣乱”的手指拢进了手掌里。沈半月故意“挣扎”了几下,林勉抓得更紧了,沈半月轻笑道:“小勉哥哥,你抓着我做什么?”
  林勉两只耳朵都红了。
  并没有放开手。
  两人一路牵着手走回招待所,刚走到门口,就被人喊住了:“林勉。”
  林博文拎着个网兜站在墙边,蹙眉看了眼两人牵在一起的手,说:“林勉,你是清大的学生,在外面要注意自己的形象。”
  林勉微微上翘的嘴角拉回到平直,没什么表情地看向林博文,黑沉的眼眸里流露几许厌恶,他没接话,拉着沈半月往招待所里走。
  林博文怒道:“林勉,这就是你对待亲生父亲的态度吗?华国是个重视礼仪孝道的国家,你成绩再好,业务再强,名声坏了,你也不会有什么未来!”
  沈半月顿住脚步,转身反问:“这位,不知名的大叔,您抛家舍业的来到这里,是获得了什么光辉灿烂的未来了吗,才能这么理直气壮地站在这里大放厥词?”
  林博文被戳到了肺管子上,当初急匆匆离开京市,是因为他看到太多被批判的人生不如死,他抛弃京市的生活,调职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子,娶了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农妇,养着别人的孩子,就是为了能在时代的洪流下,平平安安地过日子。
  可哪里想到,时代一变再变,他曾经抛弃的,又成了社会的主流,他曾经避之不及的,竟然光鲜亮丽地出现了青年报上。
  这几年他想方设法想要回去京市,可出来容易,回去却没那么容易,当然,林博文也知道,不仅仅是因为回京市难,这里头肯定也有家里那个老不死的“功劳”。
  他去研究院找过,那老不死根本不见他,他就想从小兔崽子这里下手,哪知道去了一趟首都机械厂,人没见到,却实打实挨了一顿打。
  林博文工作的厂子离建新机械厂不远,他知道最近有京市过来的专家组进驻建新机械厂,但是他没想到林勉居然也在专家组里。之前在小饭馆看到他和建新机械厂的李昌顺一起吃饭,他简直难以置信。
  这小兔崽子,被拐卖了还能被救出来,还能考上清大,年纪轻轻就混进了京市下派的专家组。
  林博文并不觉得自豪、骄傲或是什么,他只觉得命运对自己太苛刻,把什么好的都给了这个灾星。
  不过为了达到目的,他还是忍住了脾气,他没有看沈半月,而是看着林勉说:“林勉,怎么说我也是你父亲,你回去跟你爷爷说说,把我调回京市,咱们也能一家团圆,难道你不想一家团圆,好好过日子吗?”
  沈半月自认是个好脾气的人,都差点被林博文气笑了,敢情巴巴地找过来,不是为了认林勉,是为了调回京市?
  就算他是林勉的亲爹,沈半月都想抽他。
  不过没等她动手,林勉已经猜到她要做什么了,一把拽住她,摇头:“没必要,咱们走吧。”从八岁那年,他对“父亲”就已经没有任何期待了,眼前这个人对他来说,只是一个让人厌恶的陌生人,而已。
  好不容易找到人,林博文当然不会就这么把人放走,他上前一步:“林勉——”
  几乎同时,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:“爸爸,你怎么在这里?”
  旁边突然跑过来两个女人,十七八岁的少女跑到林博文身边,拽着他的衣袖:“爸爸,我和妈妈找你半天了。”她看向沈半月和林勉,好奇地问林博文:“爸爸,那是谁啊?”
  和少女一起走过来的,是个皮肤微黑的中年女人,她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:“你是小勉吧,小勉你好,我是你田阿姨,第一次见面,没想到你来连城市了。孩子长得可真好啊,小勉,你不嫌弃的话,回家吃顿饭吧?”
  女人似乎很局促,说话颠三倒四,神情忐忑地看着林勉和沈半月,想要上前又不敢上前的样子。
  林勉顿住脚步,回头看了她一眼,平静说:“谢谢,不用了。”
  “你是还在怪你爹吧,他其实也有苦衷的,做父母的哪里会真的不在乎孩子……”
  女人突然激动起来,快步上前,似乎想要去拉林勉。
  而就在这一瞬间,沈半月身上的金属异能突然不受控制地溢出,这是遇到危险时,异能的一种“应激反应”,也正是这一瞬间,沈半月余光瞥见那个十七八的女孩儿拉着林博文往街上飞跑——
  她下意识一把将林勉拽到自己身后,包裹着金属异能的手抓向女人,一瞬间,异能裹住了女人想要投掷出的东西,无人能看到的地方,那枚自制的□□内部结构瞬间被破坏,意料中的爆炸并没有来临,炸弹“当啷”一声落在地上,没有掀起任何波澜,仿佛一颗早已被时代所抛弃的破烂。
  那个女人震惊到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,她秃噜出一句沈半月似懂非懂的话,不知从哪里又拔出一把匕首,往沈半月身上刺了过来。
  沈半月一个手刀砍在她手腕上,匕首掉落在地,女人旋身就是一拳,不过根本快不过沈半月的腿,她一脚将女人踹翻,紧跟着一脚踩在她背上。
  招待所里的人飞奔而出,服务员尖叫着喊来不远处厂门口保卫科的人,保卫科的人大多是部队退伍的,一眼看到地上的□□,简直肝胆俱裂,嘶声大喊:“有炸弹,隐蔽,隐蔽!”
  林勉手指发颤,深吸一口气,冷静下来,指了指已经跑到马路边的林博文和少女:“暂时应该不会爆炸,那两个人是同伙。”
  林博文茫然站在路边,少女突然使劲将他往外一推,拔腿就跑,林博文摔扑在一个保卫科同志的身上,被人反手一摔,一把摁在了地上:“老实点!”
  他视线落在不远处同样被摁在地的女人身上,心跳如擂鼓,茫然地想:到底怎么回事?
  这个粗俗胆小、唯唯诺诺的乡下女人,身上为什么会有炸弹,她为什么要袭击两个孩子,这个女人,还有她的孩子,他们到底是什么人?
  一丝蚀骨的寒意从后背窜了上来。
  炸弹,刺杀,这是间谍啊!
  他的第二任妻子竟然是间谍!
  完了,他完了!